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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聯保經)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案,自114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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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轉知: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聯保經)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案,自114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障內容。 330安心保障計劃.pdf 保障內容對照表.pdf 1140701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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