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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含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 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宣導資訊
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含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宣導資訊
預定自110年1月1日施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於網站(http://www.fda.gov.tw/)
提供宣導資訊,包含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皆必須清楚標示豬肉產地(國)之宣導單張,並提供標
籤範例,也可上youtube頻道參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ZNl-qp6xYY&feature=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