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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東光國小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基隆市幼兒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二、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招生要項。

貳、招生對象:

   一、對象:

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招生名額由市府核定之。

   二、年齡:

        () 5足歲:10792日至10891日出生者

        () 4足歲:10892日至10991日出生者

        () 3足歲:10992日至11091日出生者

        () 2足歲:11092日至11191日出生者

參、招收班別及人數:

    一、招收班別及核定人數:

        ()分齡班:

            幼幼班(2)1班,核定15­­

        ()混齡班(3歲-5)2班,核定36­­

   二、招生名額:各階段招生缺額將公告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https://parents.klcg.gov.tw)、「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各項公告→最新消息(http://www.klcg.gov.tw/tw/education/)

公告時間

公告內容

113429(星期一)下午1

對外招生總缺額一覽表

11355(星期日)下午6

第一次招生後缺額一覽表

11356(星期一)下午6

第二次招生後缺額一覽表

肆、登記資格

    一、一般入園資格: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

        ()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下列幼兒,不以設籍本市為限:

            1.原住民幼兒。

            2.本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3.本園及其所屬學校或場地主管機關(學校)之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4.職場中心所屬政府機關()及公營公司(包括簽訂參與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契約之政府機關()及公營公司)之員工子女、孫子女。

    二、優先入園資格:

(一)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並列優先入園之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指依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當年度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4.原住民。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並列優先入園之第二順位

1.     本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2.     本園及其所屬學校或場地主管機關(學校)之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三)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並列優先入園之第三順位:

1.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

2.   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幼兒

3.   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4.   家有兄弟姊妹就讀本園、本校及本中心之幼兒(其兄弟姊妹身分認定限「原園(分班或中心)直升幼兒」、「113學年度就讀本校者(非營利幼兒園含所在學校))

(四)   具優先入園資格者,未於登記時間內辦理登記,則視同放棄。

伍、招生日程:

    一、招生資訊公告:

        ()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

            https://parents.klcg.gov.tw

       

()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招生即時揭示系統

            https://show.klcg.gov.tw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klcg.gov.tw/tw/education/

        ()本校()網站(http://dgps.kl.edu.tw/)及公佈欄。

 

    二、開放家長入園參觀幼兒園:113422()113426日上午10:30時至11:30,需事先預約,連絡電話:2465-0329分機60,曾主任。

    三、第1次受理登記:

()登記時間:11354()9時至15時及11355()9時至12時。

        ()登記地點: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本園現場登記。

            2.一般入園資格:

                           (1)設籍本市幼兒: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cg.gov.tw)線上登記。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至本園現場登記。

()登記方式: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

(1)至本園現場登記。

(2)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3)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件,工作人員將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2.一般入園資格幼兒:

(1)設籍本市幼兒: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cg.gov.tw)線上登記。

1:幼生設籍資料基準日為113415日,故113416日後設籍本市之一般幼兒,仍請至本園現場登記。

2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須分開登記,惟電腦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式抽出,由家長自行決定。若選擇以「一籤」方式抽出,須再設定綁籤作業;如未設定,則視為「多籤」。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A.至本園現場登記。

B.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C.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件,工作人員將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3.幼兒登記以1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抽籤時間:11355()1330分起辦理線上系統抽籤。

        ()報到注意事項:抽籤完畢後,如未依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1.正取生:應於11355()16時整前完成線上報到,逾時未完成線上報到者,喪失正取資格。

            2.備取生:接獲遞補通知後,應依本園通知期限完成報到。

        ()/備取公告:11355()18時前。

四、第2次受理登記:

11355()抽籤後,本園仍未足額,則進行第2次登記。

()登記時間:11356()上午9時至12時。

()登記地點: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至本園現場登記。

2.一般入園資格:

(1)設籍本市幼兒: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cg.gov.tw)線上登記。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至本園現場登記。

()登記對象:

1.1次登記結果為備取之幼兒。

2.1次登記結果為正取之幼兒,欲辦理第2次登記者,應先至原正取之幼兒園或中心撤銷正取資格,方可進行第2次登記。

3.未參加第1次登記之設籍本市幼兒及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登記方式:

1.優先入園資格幼兒:

(1)至本園現場登記。

(2)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3)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件,工作人員將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2.一般入園資格幼兒:

(1)設籍本市幼兒:於基隆市公共化幼兒園及職場中心線上招生系統(網址:https://parents.klcg.gov.tw)線上登記。

1:幼生設籍資料基準日為113415日,故113416日後設籍本市之一般幼兒,仍請至本園現場登記。

2: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須分開登記,惟電腦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式抽出,由家長自行決定。若選擇以「一籤」方式抽出,須再設定綁籤作業;如未設定,則視為「多籤」。

(2)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及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A.至本園現場登記。

B.登記應提具之證明文件:如附件

C.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入園應繳證件,工作人員將切實核對登記卡所填資料。

 3.幼兒登記以1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抽籤時間:11356()1330分起辦理線上系統抽籤。

        ()報到注意事項:抽籤完畢後,如未依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1.正取生:應於11356()16時整前完成線上報到,逾時未完成線上報到者,喪失正取資格。

            2.備取生:接獲遞補通知後,應依本園通知期限完成報到。

        ()/備取公告:11356()18時前。

五、2次報到後,尚有缺額者得繼續辦理招生(含非設籍本市之幼兒)至核定名額額滿為止。

陸、錄取順序:除經本市鑑輔會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優先接受教保服務外,其餘幼兒入園錄取順序如下:

    一、混齡班:以滿35歲具有優先入園身分者優先錄取,尚有名額依序招收5足歲一般身分者、4足歲一般身分者、3足歲一般身分者。

 二、分齡班:核定招收之班別依該年齡層,以具優先入園資格身分者優先錄取,尚有名額招收一般身分者。

、抽籤規則:

一、採系統抽籤方式,並將所有籤抽完。

二、如符合優先入園第1順位,優先錄取,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序備取。

三、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如符合優先入園第2順位,優先錄取,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序備取。

四、於尚可招生名額內,如符合優先入園第3順位,優先錄取,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依序備取。

五、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報名,須分開登記,惟電腦抽籤時以「一籤」或「多籤」方式抽出,由家長自行決定。若選擇以「一籤」方式抽出,須再設定綁籤作業;如未設定,則視為「多籤」。若最後剩餘正取名額被登記為「一籤」之雙(多)胞胎幼兒抽中時,應依剩餘正取名額依序錄取,超出可招收名額時則依序列為備取,不得超額招收(如剩餘2名正取,被3胞胎幼兒抽中時,仍僅2名幼兒得列為正取,另1名幼兒則為優先備取)。

、遞補:

一、經錄取之幼生因故放棄或報到未額滿時,所遺缺額,由備取幼兒依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二、備取有效期限至113630日止。

三、開學後遞補者,學費及各項收費,依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事項:

本園辦理延長照顧,平日留園時間為16時至18時,寒假留園時間為8時至18時,暑假留園時間為8時至18時。

拾、本招生簡章奉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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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2-24650329轉9(總機)    傳真:02-2465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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