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校行動載具因應教育單位或單一班級宣布停課,教師和學生需進行線上課程時,若學生家中無資訊設備需借用時,可由導師帶領學生(或由師代領)至教導處領取借用單登記,並請家長簽名。
2. 每次每位學生借用1台為原則,歸還時應包含相關配件(例如:充電器同時歸還) 。
3. 借用時間以居家防疫14天為單位,若因疫情延燒或該生仍無法復課時,得延長借用時間,日期視情況彈性調整。
4. 學生於使用期間,非經教師允許,不得自行升級系統版本、自行新增刪除APP、修改密碼或設備名稱。
5. 行動載具應用於學生在家學習用途,使用後請記得充電,以利下次課堂使用。行動載具非使用於線上遊戲、聊天交友或與學習活動無關之事。
6. 使用載具進行線上學習後,請鼓勵學生多到窗台看遠方或望遠凝視,以降低近視機率。
7. 行動載具屬校方借予學生因應疫情停課不停學之設備,學生應聽從任課老師指導妥善使用,不可浸水、摔落、敲打、加熱、自行拆裝或個人情緒導致之損壞,若經檢舉上述違反正常使用行為且查證屬實,損壞者需賠償載具相關損失,校方亦可取消或禁止日後該生使用行動載具之資格。